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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杀子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13 14:56)    点击:354

雇凶杀子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然而,富源县的黄一,因亲生儿子黄某反对其再婚等行为,竟然雇凶将儿子杀死丢下山崖。近日,云南省高院通过审理,决定维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黄一死刑的判决,并已将此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去年1月27日下午,富源县一民警在一山崖边发现了一具白骨。经勘查,该白骨为一成年男性骨骼,为颅脑损伤死亡。警方查实,落雨村的黄某自 2009年6月12日便不知去向。为查明尸骨身份,民警提取黄一的血样检验后,确认系父子关系。同年3月4日,罗平县的韩某到派出所自首。

  韩某称,黄一痴迷赌博。曾于1991年12月28日因盗窃被判过四年的徒刑。2008年,其妻子因病去世后,黄一欲再婚,黄某不同意。为此,父子经常争吵。2009年4月,黄一欠下1.2万元赌债,被人扣押,叫黄某拿钱去赎,因钱不够,黄某未理睬。黄一回家后,认为儿子不孝,两人便发生吵架。案发前,黄一告诉韩某:“儿子不听话,经常赌博,说他两句还要拿刀砍我。”韩某说:“像这样的儿子不如倒贴钱把他干掉,雇人付2000元钱就可以了。”经密谋,黄一安排韩某负责联系雇人。韩某找到肖老建,将其介绍给黄一。三人预谋后,2009年6月12日晚,黄一将黄某骗至老虎嘴处,肖老建用木棒朝其头部猛击数下,致其死亡。接着,黄一、肖老建将其尸体丢下山崖。黄一便逼儿媳交出8个月大的男孩,让其外出打工。后黄一又将亲孙子送到福建,交给他人抚养。

  去年3月3日,此案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黄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一审宣判后,黄一等人提出上诉。根据确凿证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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