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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车辆时间有时间限制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9-06 15:55)    点击:229

扣留车辆时间有时间限制吗?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 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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