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谷祥喜
谷祥喜律师
湖南 张家界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谷祥喜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提起工伤认定中的主体有哪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19 15:45)    点击:138

提起工伤认定中的主体有哪些?

  1. 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此权力。首先,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公民才有权提起。同时,《劳动法》第 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具有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一般是上述人员之中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因工受伤人员或职业病患者。

  2.职工家属、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会组织可以职工名义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当工伤职工本人因住院治疗、死亡而不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其家属或工会组织可代为提出。

  3 不能成为工伤认定主体的情况。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因不适用《劳动法》,不能作为主体一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使提出,也不能予以确认。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谷祥喜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谷祥喜律师,谷祥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谷祥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7445027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谷祥喜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张家界律师 | 张家界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谷祥喜律师主页,您是第23969位访客